① 制造砌筑砂漿和墻體材料:以煤渣細粒為主(約占2/3),摻入適量粉煤灰(1/3左右),另外再加10%左右石灰,3%左右石膏,或加5~10%水泥,拌合后制成砌筑砂漿。也可用輪碾機濕碾成砂漿,再利用成型機制成標準磚、空心磚和小型砌塊。還可震搗成型,制成大、中型實心或空心的砌塊,大型墻板等。這些成型后的制品,在蒸汽養護室內經過升溫2~3小時,達到100℃,在蒸汽養護中保持恒溫8小時左右,再用2~3小時徐徐降至常溫,可制成各種墻體材料。其抗壓、抗折、抗凍等各項物理-力學性能均能符合工業和民用墻體結構要求。 ② 作水泥混合材料:煤渣為燒結火山灰質材料,磨細后仍具有水硬膠凝性能,可同水泥熟料、水泥或同石灰和石膏等配制加工成少熟料或無熟料的水泥,其強度可達225~325號。煤渣作為水泥混合材料,一般摻量控制在30%左右。 ③ 作輕混凝土骨料:一般鍋爐煤渣或火力發電廠水淬液態渣經破碎、調整級配后,可作輕混凝土骨料,配制容重低于1800公斤/米3的輕混凝土。還可作瀝青混凝土骨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