烘干機設備使用的是一臺直徑為1.5米,長為15米的轉筒烘干機,所烘干的物料為固體物料,烘干介質為空氣。沿烘干機轉筒一端裝入物料,且物料裝至轉筒橫截面的三分之一處,物料以恒定的速度進入烘干機內部,在原始的物料中,干物質與水之比等于2,而烘干后的物料中,干物質與水的比例等于10.假定被烘干的物料的體積和其中所含水量之間存在線性關系,進入烘干機內的物料重度等于每立方米500千克,而最后成品的重度等于每立方米330千克,設烘干機每小時能出產品220千克,并假定烘干速度和含水量成正比,試求烘干所需的時間。
我們從所給的條件可知,以干物質計算烘干機的生產能力等于每小時220千克,其中干物質為200千克,水為20千克。由于過程是穩定的,所以每小時通過烘干機的每一個斷面的干物質也是這個數量。
所以經過我們的計算,最后得出的結果是1.5×15米轉筒烘干機烘干該物料所需的時間為11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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